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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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社衔接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3-05-31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转接学生范围

我校2023届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含结业生)

二、转接类型

1、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学院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并联系录取学校及时接收。

注意:学院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学院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并联系单位及时接收。

注意: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其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学院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进行管理。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学院团组织应将此类团员的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做好组织关系转接。

5、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 学院团组织应将此类团员的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

三、时间安排

8月31日前,学院团组织通知非升学毕业生个人在“智慧团建”系统内提出“学社衔接”转接申请。在此期间,学院团组织督促学生联系接收单位及时接收。9月30日前,全校各级团组织基本完成各类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

附件3:学社衔接工作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