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社团育人功能,积极促进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 《鲁东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鲁大党发〔2022〕31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和工作需要,现决定开展2023年社团登记备案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范围
鲁东大学所有在册的校、院级学生社团。
二、登记备案条件
1.有20名及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须具有正式鲁东大学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3.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有至少1个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学院或其他校内二级职能机构;
4.有至少1名本校在编的教职工担任指导教师且每名教师只能指导1个学生社团。
5.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活动范围、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与调整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章程解释权归属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有序传达,精心筹备,认真组织指导学生社团参照《鲁东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认真完成社团重新备案工作,并填写《鲁东大学社团成立申报书》(附件2)并报送本学期的社团活动计划表(附件3)。
2.加强指导,开展自查。各级学生社团负责人组织全体成员召开专题会议,全体社团成员学习《鲁东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社团负责人对本社团现存在问题及原因、整顿的方向和财务报告、工作总结等形成会议记录、按照模板填写附件4并附上相应的会议照片。
3.规范组织,融入二课。各社团学生组织一经认证备案成功,于4月7日前完成本社团“鲁东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的激活和认证,激活后,所有活动均在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中发起,相应教程及使用手册详见附件5。
4.精准施策,按时报送。各学院团总支和相关学生社团于4月1日前完成所有材料的报送,纸质材料经指导教师签字挂靠单位盖章统一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五餐四楼411)社团管理办公室,电子材料报送至:lduxshstb@163.com。对不满足备案条件的社团,均不给予注册登记且未按期注册登记的社团一律按程序解散,不再接受二次申请。
附件1:《鲁东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2:鲁东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附件3:鲁东大学学生社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活动计划表
附件4:XX社团会议纪要
附件5:鲁东大学-第二课堂系统操作指南-学生版
团委
2023年3月19日